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《聚金理财·聚金14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》。本理财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,并于2014年4月16日正式成立并正式计息。我公司作为该理财计划的受托人,将坚持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恪尽职守,履行诚信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的义务,规范运营。
特此公告
您好!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《聚金理财·聚金14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》。本理财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,并于2014年4月16日正式成立并正式计息。我公司作为该理财计划的受托人,将坚持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恪尽职守,履行诚信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的义务,规范运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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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聚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
2014年4月16日
2014年4月16日


